2017-06-14 15:23:01
為更好地服務地方經濟發展,促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方便企業辦理海關業務,天津海關將濱海新區塘沽街等13個街(塘沽街、大沽街、杭州道街、漢沽街、茶淀街、大港街、海濱街、寨上街、新北街、新河街、北塘街、胡家園街、古林街)、新城鎮等5個鎮(新城鎮、楊家泊鎮、中塘鎮、小王莊鎮、太平鎮),以及中心商務區、臨港經濟區、中新生態城(中心漁港)等功能區(以下簡稱“新港轄區”)的企業管理、減免稅審批、加工貿易管理、保稅貨物監管及后續稽查、核查等職責,由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海關(以下簡稱“開發區海關”)負責調整為天津新港海關負責?,F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6月1日起,工商注冊地為新港轄區的企業的企業管理、加工貿易、保稅監管場所、經關區授權承接的減免稅審核確認等業務實行屬地化管理。
二、2017年6月1日前,工商注冊地在新港轄區的企業在開發區海關辦理的業務按以下方式辦理:
?。ㄒ唬╅_發區海關已設立未核銷的電子化手冊所涉及的變更、深加工結轉、核銷等相關業務,以及已開展核查未結案的,繼續由開發區海關辦理。
?。ǘ┰陂_發區海關辦理的新港轄區企業加工貿易聯網業務,新港海關于2017年6月1日開始,承接聯網企業的新建賬冊工作。自7月1日起,新港轄區企業憑新電子賬冊辦理通關手續,原開發區海關設立的電子賬冊自7月1日起停止辦理進出口通關手續(本賬冊項下未辦結的深加工結轉、內銷和余料結轉業務除外)并繼續由開發區海關核銷完畢,余料結轉到企業在新港海關新設立的電子賬冊。
(三)新港海關于2017年6月1日起承接新港轄區保稅監管場所電子賬冊建賬工作。自6月15日起,原開發區海關設立的保稅監管場所電子賬冊停止入出庫手續,剩余貨物結轉至新保稅倉庫電子賬冊,結轉完畢后原賬冊注銷。
?。ㄋ模┬赂圯爡^企業的企業管理業務于2017年6月1日之前在開發區海關已經受理的,由開發區海關辦結并通知新港海關。涉及申請AEO認證或重新認證的,由天津海關重新下達認證指令后,另行逐一通知相關企業。
(五)開發區海關辦理的新港轄區企業加工貿易不作價設備業務未辦理解除海關監管手續的,由開發區海關移交新港海關,由新港海關負責后續監管工作。
三、報關差錯記錄地海關為新港海關的報關差錯復核工作,自6月1日起到新港海關申請辦理。
特此公告。
天津海關